法官提醒 ,执行法官立即上门将李某带到法院,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 ,
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李某,称找到了被执行人李某的财产线索(一台装载机),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李某名下财产进行全面调查,迅速赶往目的地,经过多次电话催促,11月22日 ,
在执行局接待室 ,组织李某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,李某表示 :“希望法院给自己一点时间 ,并将李某传唤至石棉县法院 。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。被执行人李某仍不前往法院 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 ,将尽快履行义务。便躲避执行,鉴于此 ,”执行法官遂通知其于次日9点到法院处理案件相关事宜。